杏陵醫學基金會實習辦法

 

壹、總則

 

一、宗旨:杏陵醫學基金會自民國七十八年成立以來,持續舉辦各種活動積極推展性教育,至今已累積相當成效。為了提供各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學生實習時能有專業方面的練習與運用,以期理論與實務相印證,促進實務與學術之交流,提高學生對於該領域之學習興趣,以培養該領域之實務人才,故本基金會制定此實習辦法。

 

二、資格:

(1)  大專社會工作、心理、輔導、公衛、衛教或社福等相關科系,或該相關科系研究所之學生。

(2)  在校已修畢社工、心理學、社會學及教育學等相關課程。

(3)  學習動機強,對性教育關心且有興趣者。

 

三、名額:由各校推薦學生接受面談,同一時段本會接受各校學生總數以不超過三名為限。

 

四、申請截止時間:

(1)  暑期實習:每年430日截止。

(2)  期中實習:每年831日截止。

 

五、實習時間:

(1)  暑期實習:每年71日起至831日止,依學校規定而決定週數。

       每週實習五天,每天八小時(8:30~12:3013:30~17:30)。 

(2)  期中實習:每週至少實習2~3個半天(8~12個小時)

             計算學分的實習,其總時數不少於各學校規定之時數。

 

貳、實習目標

一、協助學生瞭解並參與基金會的各項業務,同時期能加強本身的專業能力。

二、培養對「性」的正確態度,充實性教育相關的專業知識與理論。

三、推廣及宣傳「性教育」生理、心理、社會層面的正確觀念。

 


 

參、實習項目

一、認識機構:包括基金會之歷史沿革、宗旨、組織與功能、服務項目及未來工作發展等。

二、基金會會務之觀察、見習與參與:包括研究資料之檢索、蒐集與建檔;圖書館資料之核對、建檔;刊物之收稿、校對及發刊;網站之資料建置與更新;性教育輔導專線之見習;其它相關會務之協助等。

三、教育宣導工作之觀察、見習與參與:包括基金會各項研習活動、演講活動或工作坊等活動之參與。

四、相關單位或資源的介紹與運用:包括其它相關政府單位或民間組織之參訪。

五、研讀專業參考書籍、宣導資料並討論。

六、撰寫及協助執行研習或教育活動之企畫案。

七、讀書報告討論會及實習總評估座談會。

八、其他特別約定之事項。

 

肆、實習學生須知

一、應遵守基金會之作息時間規定,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

二、上班時間依基金會規定辦理。

三、若無故缺席二次以上,除成績不予計算外,並通知校方。

四、請事假應先徵得實習督導同意,事前填妥請假單,交予督導人員備核;請假總時數不得過實習總時數十分之一,且請假之曠缺時間由督導人員裁定是否需另覓時間補足。

五、學生之服裝儀容應整潔樸素,不得奇裝異裝。

六、學生應注意辦公室之整潔、秩序與安寧。

七、學生應有自動自發之精神,善用觀察力,主動積極學習。

八、辦公室之書籍及資料,應依照借書規則出借,而其它公物,除非事先徵得督導之同意,不得隨意攜出辦公室。所有借出物品均應於實習結束時歸還。

九、所有指定之閱讀報告或專題報告,需在指定時間內完成。

十、學生應於實習結束前繳交實習評估報告,包括對實習過程、機構、督導之心得。

十一、學生若未能遵守以上之規定,本會得與校方聯絡,視情況決定是否終止該學生之實習,且不給予實習成績。

 

伍、實習評核

一、方式:以繳交各項紀錄、報告以及參與活動之情形等表現為考核參考。

二、考核項目:

1.    學習態度學習動機、學習主動性、積極性

2.    專業合作精神對問題之關心、專業熱忱及敬業精神

3.    專業知識與技術之運用對專業理論及專業技術運用之能力

4.    對機構政策與規定之瞭解與配合

5.    報告口頭及書面內容、及是否按時繳交作業

6.    出席情形

 

陸、機構與學校之協調聯繫

一、申請暑期實習之學校需於四月底前與本會聯繫,並正式以公文申請。本會則與時限內回覆申請。

二、申請學期中實習之學校,應於每年八月底前與本會聯繫,並正式以公文申請。本會則與時限內回覆申請。

三、督導與學校實習老師應透過定期之聯繫會議,指導學生之實習,以加強理論與實務之印證。

 

柒、實習生甄選與面談

一、目的:為達到實習的良好效果,在正式實習前個別面談,主要在使學生與機構雙方有直接之溝通,相互瞭解彼此之期待。

二、面談內容:

1.    解釋面談目的,增進雙向溝通及瞭解,以使學生及機構做適當決定。

2.    瞭解學生選擇本會實習之動機,及對本會之瞭解程度。

3.    瞭解學生過去之實習及相關經驗(包括實習機構類別、服務內容、與單位之關係、專業學習、以及參與社團經驗、擔任志工經驗等)

4.    學生之自我認識:本身之專才及優缺點等。

5.    學生對實習之期待。

6.    介紹機構的性質、工作人員之角色與職責。

7.    回答學生有關實習之相關問題。

三、甄選標準:

1.    自我表達能力

2.    組織及分析能力

3.    專業知識及工作熱忱

4.    儀表、服裝儀容